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文规定,在昔日相濡以沫的夫妻决议离婚之际,二人共有的财产当由双方自愿商量妥善处置。若协商未果,人民法院将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作出公正裁决,同时充分顾及到子女、女方以及无过失方的合法权益。关于此处所提及的问题,即妻子所持有的两万元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如何公平合理地予以分配,我们需深入探究此笔款项的性质及其来源。倘若这笔资金确属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且并无特殊约定或者证据证明其为个人所有,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它理应被纳入共同财产分割的范畴之内。法院将会全面衡量各种相关因素,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程度、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等等,从而最终确定如何公平合理地分配这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