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在别人名下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当前所持有的机动车所有权登记记录上显示的车主并非夫妻二人任一方,然而实则为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在离婚诉讼中理应认定为夫妻公共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第一百零八十七条之明文规定,对于夫妻共有的财产,法律明确要求必须经双方协商处理意见; 倘若协议无法达成一致,那么人民法院有权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作出裁决,遵循保护子女合法权益及女方权益优先,兼顾无过失一方权益保障这三大基本准则来做出最终判定。 在此类情形之下,即便机动车名义上归属于他人所有,只要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车辆系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置或者共同使用,再加之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其系夫妻共有的财产,那么在离婚诉讼期间内,人民法院很有可能会将此项财产视作夫妻公共财产予以审理和解决。 在最终的判决结果上,法院将会全面衡量诸多相关因素,囊括但不限于机动车的实际市值评估、购买和使用的详细情况、夫妻双方各自的经济贡献比例,乃至是否存在其他特殊性的潜在因素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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