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能否重新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要了解:
若已离婚一年内,对财产分割有异议,是可以申请重新分配的。 然而,若是超出这个期限,则须满足特定情况才允许重新划分。 具体来说,那就是: 1.如离婚时存在某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或毁损共有财产等行为; 2.有人伪造债务刻意侵占对方财产,这两种情况都是需要注意的; 3.期间确实存在未涉足的共有财产。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之规,倘若夫妻中的某人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有的行为,或是伪造债务试图霸占他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分割财产时,就可能会面临少分乃至不分财产的后果。 离婚之后,如果另一方发现以上行为,便可寻求法律帮助,向法院提起诉讼重新分割这些财产。 希望以上信息能给您所关心的问题提供参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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