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军人在退役后所收取的各种一次性费用,如复员费及自主择业费等,该类费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其金额将根据年均数值进行计算,具体计算方式是将上述费用乘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份,最终得到的总数即视为夫妇双方的共同财产。
在面临离婚情况时,这些资产原则上应平等分配,而如果双方有协商意愿且达成共识,也可另行约定分配方案。 此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以及医药生活补助费等相关收入,在离婚处理过程中,应认定为军人个人所有,所以这部分财产将不会列入分割范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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