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房子只写一人名字,是否为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后购置房产时,房产产权登记于单一所有人名下是否代表夫妻共同拥有的问题,实际上并不能简单地做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
当涉及到婚后购置的房产时,其所有权归属须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认定。 以下将详细列举六种常见的房产购置状况以及可能对应的所有权归属认定标准: 1.在婚后,若一方使用其个人财产购置房产,并且房产产权登记于己方名下,那么这处房产应被视为该方的私人财产。 2.在婚后,若一方使用其个人财产购置房产,然而这处房产却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一般情况下会被视为夫妻二人共有的财产。 3.在婚后,若夫妻二人为购置房产而动用了共同财产,无论此项房产的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应定义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4.在婚后,如其中某一方父母出全资为其子女购置房产,而且将其登记在子女个人名下,通常可视作其父母赠予子女的财产,而非夫妻的共同财产。 5.在婚后,如其中某一方父母出全资为其子女购置房产,并且将之登记在子女及其配偶两人的名下,则这处房产应被视为夫妻二人共有的财产。 6.在婚后,若父母双方为购房事宜双双出资,且款项已全部到位,即使这处房产的产权只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也应该按照父母各自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形成按份共有。 反之,若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但未明确列出每一方的所有权份额,则应视为夫妻的共同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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