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公证要带哪些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财产公证需要带的处理如下: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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