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不是有房子的居住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设有居住约定的有房子的居住权。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离婚配偶对另一方名下的房产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另一方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享有居住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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