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被一方变卖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被一方变卖了,另一方可以追回被变卖的财产,但是第三人为善意、支付合理对价且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的买卖行为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另一方不能要回变卖的财产,此时可以要求对方给予补偿,而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于变卖财产的这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