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归属问题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登记在出资方名下的,就是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一方婚前购房,登记产权人为夫妻双方,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建立婚姻关系则为夫妻共同财产,未建立婚姻关系则实践中法院一般按彩礼纠纷的处理原则判决,出资方可以主张返还;如果是婚后取得产权证,那就是一般的赠与,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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