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分割不同意能拖多久?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如果一方在婚姻登记机关表明不同意离婚的,可以拖六个月;
2、如果情节比较复杂的话,那么可以延长至六个月; 3、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如果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对方起诉的话,大概可以拖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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