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防范婚前财产被执行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防范婚前财产被执行,可以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
公证后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无法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抵债执行。 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缔结前,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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