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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父母资助买房款要如何分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分以下情况:
一、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为子女购房,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房产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二、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
(首付或尾款)为子女购房,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三、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屋却登记在对方名下,或者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样地,即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不一定必然平均分配,也是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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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7:2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