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拥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离婚时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夫妻不能协商一致时对公司股份的分割
1、将公司股份分割给实际掌管公司经营的一方,在其它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时给另一方相当于应得公司股份对价的补偿。 2、夫妻离婚后各自作为公司股东,各自持有公司股份。 但在股份分割时应对原股份比例进行审查并调整。 3、如夫妻一方原来不属于公司股东,在对夫妻共有股份分割前可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也可以不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对夫妻共有股份先行分割。 4、对公司进行清算或将公司拍卖,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或拍卖所得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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