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加女方的名字,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答:
要看具体情况。
律师解析:
房子是婚前购买的,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视为对女方自愿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赠与人有权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给受赠与人,不动产的赠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就办理了登记手续,已经履行了有关手续,视为对妻子的赠与。 从法律层面上讲,该房子以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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