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的房婚后加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
从《民法典》角度,这一问题属于婚前财产婚后赠与的行为,在房产变更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婚前房产婚内加上对方名字,且变更登记的,房产是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婚后加名的一方有权分割该房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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