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不服离婚判决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被告对离婚判决不满意时,有着明确的上诉途径。
在判决书正式送达给被告的那一天起的十五日内,被告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这一上诉过程需要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较为详细,要包含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比如姓名、性别、年龄等,以及原审法院的名称、具体的案件编号等信息,同时还要明确写出上诉请求,即希望上级法院对哪些方面进行重新审理或更改,并且阐述上诉的理由,说明为何对原判决有异议。 上诉状需通过原审法院进行提交,并且要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其代表人的人数来准备相应的副本。 上一级人民法院会认真对待上诉请求,对其中涉及的有关事实以及适用的法律进行仔细审查。 如果二审法院经过审查后,认定原判决所认定的事实是清晰准确的,所适用的法律也是恰当正确的,那么就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倘若原判决在认定事实方面出现了错误,或者在适用法律上存在不当之处,二审法院就会依法进行改判; 要是原判决对于基本事实的认定不够清楚,那么二审法院可能会裁定撤销原判决,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也有可能在查清事实之后进行改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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