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20多年离婚还需要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离婚有冷静期这一制度。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天起,在往后的三十日内,倘若任何一方不想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并且,前面所说的三十日期限届满后的又三十日内,双方得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要是没去申请,那就等同于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这里面有个特殊情况,那就是分居长达20多年,属于长期分居。 关于这种情况下离婚是否还得适用冷静期,法律并未作出清晰的规定。 要是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那就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依据具体的情形进行审理和判决,也许就不会运用冷静期这一规定。 可要是双方在离婚事宜上存在分歧,那就必须得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来操作,其中就包括申请离婚登记等步骤,这时候就很可能会涉及到冷静期的问题。 到底要不要适用冷静期,得根据实际的法律程序以及法院的判断来最终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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