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离婚诉讼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之前,通常需要遵循以下几个步骤:
建立诉讼文书以明确列明您对离婚的诉求以及阐述您主张的离婚原因及相关主要事实; 同时,细致地搜集能够证明婚姻关系确已破裂,或者财产状况等相关证据材料; 完成上述步骤后,向具有审理权限的法院提交包含以上内容的申请书及其辅助性证据。 待法院收到上述文件后,会安排正式的开庭日期,并将相关信息通知给双方当事人; 法庭上,双方将分别就自己的立场进行详细陈述与有针对性的辩论; 最终,法院会依据双方在法庭上展示的证据与陈述,结合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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