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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其中一方坚决反对离婚,那么法院是否会做出离婚判决,其核心要素便在于能否明确地判定出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彻底破裂。
诸如重婚或者有配偶的一方在尚未解除合法婚姻关系之前,与其他人共同生活;
对家庭成员进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长期沉溺于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以及因为感情问题而导致分居长达两年以上等等情况,都可以被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依据。
然而,如果缺乏足够的证据来证实这些情况的真实性,那么首次提出离婚诉讼时,法院很可能不会作出离婚判决。
但是,在法院判决不准许离婚之后,如果双方继续维持分居状态超过一年时间,并且其中一方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法院应该依法批准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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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4:2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