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都需要什么资料和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启动诉讼离婚程序时,通常须备妥以下各项文件及按照相应标准遵循合法流程:
首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并提交一份详尽的起诉状,详述涉案双方当事人的基础信息、明确表达离婚的意愿以及详述相关的事实与争议点。 其次,在预备期间,需准备好能够证明配偶关系成立的结婚证书、家庭暴力的警方报案记录、涉及对方不忠行为的相关证据等等,以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 此外,还应提供有关财产分配的证明材料,例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 以及子女扶养问题的相关证据如儿童出生证明、个人及家庭收入状况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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