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诉讼法律程序可以异地起讼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诉讼案件,依据传统,通常遵循着“原告选择被告所在地区法院提起诉讼”的原则,这个法院的管辖权主要是基于被告的住所地来确定的。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原告也有可能选择在与被告不同的地点进行起诉。
例如,如果被告已经离开其住所地超过了一整年,那么此时原告若决定提出离婚诉讼,便有权选择在自己的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又或者,当原、被告双方都已离开各自的住所地超过一年时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力则将归属于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倘若被告并无固定的经常居住地,那么原告在提起诉讼时,便可选择在被告最后一次居住过的地方的法院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2 14: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