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还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其中一位已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之时,另一方通常并不需要重新提起诉讼。
原因在于,在同一离婚案件审办过程中,法庭将会全面审查并做出有关双方请求以及争议焦点的裁判决议。 然而,倘若另一方掌握了新的事实依据、正当理由或是全新的请求事项,并且这些内容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特定条件要求,那么他们仍可向法庭提出相关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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