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办理离婚诉讼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了完成离婚诉讼的法定步骤,首先你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准备一份详细且规范的起诉状,并且你个人的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
你们曾经缔结的婚姻关系的证明文件,即结婚证; 以及关于你们子女的出生证明; 还有关于你们共同拥有的财产的证明文件等等。 然后,你需要将这些材料提交给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并向他们提出正式的诉讼请求。 当法院收到你的申请之后,他们将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正式接受你的诉讼请求,并为你安排调解事宜。 如果调解无法达成共识或者在调解过程中有任何问题,那么调解结束后,案件将进入到正式的审理阶段。 在这个阶段,你们双方都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说明你们各自的主张,以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最后,法院将会根据他们所掌握的事实真相以及现行的法律法规,作出科学合理的判断与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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