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立案可以撤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案件的诉讼程序中所涉及到的撤诉问题,在法院立案并受理该案件后、作出判决结果之前,原告方当事人有权选择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人民法院表达撤销其先前提出的起诉请求的意愿。
需特别提及的是,撤诉必须建立在当事人绝对自愿的基础之上,同时还需要经过人民法院的严格审核亦即批准后方能生效施行。 倘若撤诉之申请未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人民法院将无法予以批准。 此外,撤诉之后,若无新的事实情况或理由出现,并且在六个月之内再次提起诉讼的,鉴于此种情形可能会导致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受理困难度增大,通常情况下,这样的申请将不会得到受理。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决定是否撤诉之前,务必全面深入地思考自身所面临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后果,审慎地做出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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