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开庭都需要带什么证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诉讼案件时,通常情况下需由当事人亲自携带包括个人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文件以及户籍资料在内,用以证明个人身份及婚姻状态的证件原件。
若是案件中涉及到孩子抚养权分配的问题,可能还会用到孩子的出生证明或者是户籍登记册。 而对于涉及到财产分割的案件,相关财产所有权的证明文件,例如房屋所有权证书、机动车驾驶证等,也是必不可少的。 此外,若有任何能够直接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程度、财产状况等与案件密切相关的证据材料,亦应一并携带至法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