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法院该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夫妻之间尚未达成情碎意绝境地,那么法院一般会裁定不予批准离婚。
在此情况下,司法机关将全面权衡并评估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石、婚姻后的情感纠葛、离婚缘由、以及夫妻间当前相处状况及是否具备和好之转圜余地等多种要素。 法庭通常会对此认定,夫妻二人尚存继续共度人生、维系婚姻之潜在可能性与基础前提,因此应当给予双方一次修复感情、重拾和睦的机会与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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