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怎么和律师交待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向专业的律师咨询有关离婚事宜时,首先需要明确地阐述您对于这段婚姻的最终态度,即是否坚定决心离婚或是尚存在着挽救修复的可能性。
接下来,请围绕着婚姻生活中的各个细节进行详尽且具体的阐述,其中主要包括您们结婚的确切日期以及在此期间所发生过的任何重要事项。 随后,务必清楚地反映出您与配偶之间的共有财产状况,涉及到的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机动车辆、储蓄存款、投资理财等,同时还需随附相关证实这些财产存在性的文件或线索。 此外,还需重点讨论孩子的抚育问题,包括您自身的立场、配偶的观点以及孩子自己的意愿等等。 最后,还应当简述导致夫妇情感破裂的原因以及能够证明这一点的相关证据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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