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两年之内是不是可以判决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若夫妻双方实际分居满两年并不必然导致法庭作出离婚判决。
关于离婚的决定因素主要取决于夫妻之间的情感纽带是否已经断裂为不可修复之状态。 倘若造成分居的原因仅仅出于工作、学业等客观需要,而并非夫妻感情产生裂痕所致,那么即便分居期限尚未达到两年,法庭亦有可能不会仅凭此便做出离婚裁决。 然而,若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即便是分居时间尚不足两年,法庭仍有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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