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夫妻分居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用以证实夫妻间分居事实的确凿证据种类繁多。
举例来说,一方可持有表明其在外面居住的房屋租金租赁合同; 双方签署的明确表示分居意愿的分居协议; 由当地社区委员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开具的居住证明文件; 来自邻居的关于双方实际居住状况的证人证言; 以及双方之间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够直接反映出分居这一事实的往来通信。 此外,双方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只要能够清晰地展现出分居的具体情况,同样可以被视为有效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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