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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居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才能离婚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涉及到因分居而申请离婚诉讼时,以下列举的证据普遍被认为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首先,指双方签署的分离协议,须明确标明分居时段与具体原因;
其次,具证实分居事实效力的书面文件,例如一方在外界居住时所租用房屋的租赁合同;
再者,是从第三方口中得到的证词,如邻居或朋友等了解双方实际状况之人对分居之事的证言;
最后,指的是双方之间通过书信以及电子邮件等形式传递的信息,从中可以反映出分居又或是其他各自生活状态的更多细节。
请特别留意,仅仅依靠分居这一点并不足以使法院做出离婚判决,法官仍需依据夫妻间情感关系是否实际破裂等众多因素进行全面审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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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3:4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