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要起诉几次才能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至于提出离婚诉讼后具体会经历多少判定程序并不能确定下来。
一般而言,当具备充足且可靠的证据表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纽带确实已经彻底破裂时,那么仅需进行一次正式的诉讼便可获得离婚裁决。 然而,若是提供的证据尚显不足或是并不足以支撑起既定的主张,那么可能就需要启动多次诉讼才能最终得到判决结果。 而决定法院是否会做出离婚裁决的主要依据则是评估夫妻之间的情感状态是否实际已经达到无可挽回,无法通过修复来维系的程度。 例如,出现严重的婚姻关系重叠、家庭暴力行为、甚至长期赌博恶习等问题时,如此恶劣情况之下,一次诉讼即可成功离婚的概率相对较高。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如若首次提起的离婚诉讼未能达成离婚裁决,并且也没有新的事实或原因被发现作为支持或反对原离婚诉求的新理由,在此种情况下,原告在等待离婚裁决的六个月期限内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话,法院将视作该申请为无效请求,不予立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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