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证人需要出庭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证人是否需要亲自出席法庭审理,这主要取决于具体案情以及法院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通常而言,若证人所提供之证词对于案件事实的确立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并且经过法院的正式传唤与通知,证人才须出庭应诉。 如此一来,证人在面对面的环境中,可以直接回答原被告双方的提问并进行质证,从而显著提高了确认事实真相的精确度。 然而,倘若出现某些特殊情境,如证人人身健康状况不佳或者因路途过于遥远等因素而无法亲临现场,那么经过法院批准同意后,证人还可选择以提交书面证词的方式履行其作证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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