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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第一次调解了没有开庭算一次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进行首次提起诉讼的离婚案件中,即使由于初次调解无法达成共识而没有进行法庭审判,亦可视为已完成一次诉诸法律的行为。
调解作为离婚诉讼中的关键阶段不容忽视,即便在间接或非直接意义上的开庭过程缺失,依然构成整个诉讼程序的有机组成部分。
此一阶段有助于双方当事人尝试以协商方式化解纷争,为双方开启合理解决纠纷的途径。
若调解未能如愿实现,则通常将进入更为深入细致的后续诉讼程序予以推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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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7:5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