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强制离婚怎么个流程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总的来说,由单方面提出的强制性离婚案件,其进程通常需要通过向具有法定审判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诉讼请求来实现。
申请者在采取行动之前需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含撰写符合规定的起诉状以及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合法有效证据。 待法院正式受理并启动司法程序之后,将会组织适宜的调解会议以寻求双方之间的和解机会。 如若调解未能产生积极效果,那么法院将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及具体的事实情节,展开严谨且客观的审理过程,最终做出公正公平的离婚裁判决定。 而在判决离婚的问题上,法院主要考察的关键点在于验证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否已经发展至不可调和的程度,即是否存在严重毁坏社会道德风尚,如重婚行为,或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恶劣行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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