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去哪里法院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启动民事诉讼程序,通常应前往被告方居住所在地的基础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然而,倘若被告生活的住所地址与其长期居住地并不一致,则应向其长时间生活的地方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所谓的“长期居住地”,是指当事人在离开原住所地后,直至起诉之日为止,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点,但当事人因病住院治疗的场所则不在考虑之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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