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感情破裂是指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间的情感裂痕通常呈现出多种状况,例如:
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出现了重婚或者与第三者同居的不当行径; 在家庭生活中实施了家庭暴力或者对配偶、子女进行虐待及抛弃; 个人存在着诸如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次教育后仍未改正; 由于感情上的矛盾而导致分居时间超过两年; 当其中一方被宣布为失踪人口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夫妻之间情感破裂的各类情况。 例如,双方在性格上存在严重的不合拍之处,长时间的争吵使得问题无法得到妥善解决等等。 总的来说,对于夫妻情感是否已经破裂的判断,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发展、离婚的具体原因、当前夫妻关系的实际状态以及是否具备和解的可能性等多个层面进行全面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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