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需要自己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需要原告本人亲自参与其中。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原告亦可委托诉讼代理人为其处理诸多事项。 关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法律规定他们必须亲自出席审判现场,以确保法院能够准确核实判断如夫妻情感关系是否确实已经破裂等关键性事实。 但若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亲自到场,例如身患严重疾病、身处海外等,则需向法庭提交书面陈述意见。 在整个起诉离婚的流程中,包括立案、提交相关证据等环节,原告均可委托律师或者近亲等人作为代理人进行处理。 然而,在庭审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原告仍然应该尽可能亲自参与。 总的来说,原告亲自参与诉讼有助于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适当委托他人代为处理部分事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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