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起诉离婚怎么提供证据材料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正式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之际,通常所涉及到的关键性证据资料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反映夫妻情感破碎程度的特定依据,比如遭受家庭暴力行为的报案回执或由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文件等等;
其次则为关于对方存在外遇情形的相关证据,例如详细的聊天记录、清晰的照片等;
此外,分居状态的证据,诸如租赁协议等也同样重要;
最后,关于财产分配方面的证据,如房产证、银行交易明细等也是不可忽视的部分。
除此之外,您还需准备好起诉书、结婚证书以及双方的个人身份信息等基础性的材料。
总的来说,所有的证据都应该紧紧围绕着离婚的根本原因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核心议题进行收集与整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3 3: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