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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就离婚诉求而言,当事人并不须强制要求在户籍所在地,而通常情况下,应依照法律规定在被告居住地所在的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若被告的实际居住地与其惯常居住地存在差异,那么在此类情形下,原告便可选择以其最近一个年度内持续居住超过一年时间的实体地址为依据,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申诉。
然而,若被告处于失踪状态,或者正受到羁押乃至监禁等因素影响,首先考虑到的便是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和其惯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是否具有相应的司法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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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2: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