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调解离婚后怎么办理离婚证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由法院进行综合分析全面衡量后达成的离婚协议,所签署的民事调解书具有与离婚证相同的法律权威性,因此无需再次办理离婚证书。
民事调解书将会严格详细地对婚姻当事人间关于夫妇关系的维系、孩子们的抚养责任及财产分配方案等关键议题做明确说明和规定。 若有必要向相关部门或机构证明自身的离婚状况,只需出示此份由法院签发的民事调解书便足以证明。 然而,请务必妥善保管好这份民事调解书,以防未来可能出现的需要证明离婚事实的情况下无法提供相应证据。 如因特殊原因导致调解书遗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补发新的民事调解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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