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不利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相较于女方提出离婚诉讼,男方主动发起离婚并不意味着必然地处于利益损失的一方。
关键因素在于导致离婚的根本原因、夫妻双方的具体状况及其相关证据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判断。 换言之,如果男方在此过程中呈现出明显的过错行为,例如婚外情或家庭暴力等,那么他在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上可能会面临相对不利的境况。 然而,若男方的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并有充足的证据加以支撑,例如能够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那么在法律层面上将获得公正的裁决与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