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如何反诉对方财产损失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离婚诉讼的案件之中,若您希望对配偶提起反诉以追讨其对共有财产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首要步骤便是确定对方存在特定的过失性行为,例如擅自隐匿、非法转让、明知故售或恶意销毁夫妻共享资产等等。
为支持您的起诉请求,您将需要获取充足完整且可信度高的证据,如相关财产的原始文件、历次交易的详细记录以及经验证真实性的证人陈述等。 在发起反诉之时,务必要明确清晰地阐释出对方的过失行为与其所造成财产损失之间的必然联系以及相互间的因果对应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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