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发回重审和一审的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诉讼案件中的发回重审与一审之间的主要差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一审是指对于案件的初次审理以及作出相应的判决; 然而,发回重审则是由于原一审判决存在着某些问题,例如,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或者违反了法定程序等原因,从而被上级法院予以撤销并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要求其重新进行审理。 在重审过程中,原审法院需要重新组建合议庭,依照一审程序再次展开审理工作。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之前的审判活动和证据等都自动失效,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重新审查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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