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女双方同意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男女双方决定和平分手并选择协议离婚时,通常需要以下几种重要文件以及相关的办理流程:
首先,他们需要各自提供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籍簿及结婚证书; 其次,夫妻双方还必须共同签署一份详尽明确的离婚协议,其中应当就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家庭财产的分配以及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共识。 最后,他们需要亲自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离婚登记的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在申请离婚登记之后,还有一个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申请。 如果在这30天的冷静期中没有人提出异议,那么在冷静期结束后的第31至60天内,夫妻双方仍需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再次提交申请以领取离婚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