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离婚法律规定有哪些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精神疾病患者提出婚姻解除请求,若其中一方为间歇性的精神异常患者,当其精神状态恢复正常并且自愿同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便可有所协议地进行婚姻解除程序,或者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以寻求法律裁决。
然而,倘若该患者属于完全无法辨识自身行为的严重精神疾病患者,那么他们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就必须通过诉讼途径,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相关权利。 此外,在法院对离婚案件作出裁决时,会全面权衡夫妻之间的情感状况以及是否存在重归于好的可能性等多方面因素。 若由于一方患有精神疾病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且经过调解仍无改善,那么法院将有可能批准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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