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要离婚女方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男方坚持提出离婚而女方不予赞同,那么男方可采取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来妥善处理此问题。
法院对于离婚案件的判决涉及到决定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是否的确已经达到破裂的程度。 举例来说,假如男方能够提交相关证据,明确指出存在诸如重婚、与第三者同居、强制施行家庭暴力行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长期沉溺于赌博或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劝不止、以及因感情不合导致分居时间长达两年以上等情况,那么法院通常会判定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进而作出离婚的判决。 然而,倘若证据尚无法充分证明感情破裂,并且女方坚决反对离婚,那么首次提出的诉讼请求可能并不会得到支持。 然而,若男方在无新的情况或理由出现的前提下,经过六个月之后再度提出诉讼,法院一般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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