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手续怎么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夫妻在分居之后决定办理离婚手续,主要存在两种主要的方式。
倘若夫妻二人能够达成共识并相互协商一致,那么他们会选择以协议离婚的形式来结束这段婚姻关系,即将其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相关的离婚登记事宜,待通过离婚冷静期之后,便能够顺利领取到离婚证书。 然而,如果夫妻之间无法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协议,此时便可向当地的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在此环节中,分居的事实往往可以被视为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一项重要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仅仅依靠分居这一单一因素并不足以直接导致离婚的结果,还需要结合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