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是如何认定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从法律角度来看,判断婚姻中的长期分居状况需契合如下必备前提与要素:
首要的,就是在客观层面上看,配偶二人均不再共同过着家庭生活,亦停止行使原本应有的相互扶持及义务,包括愈发疏离的共同居住环境、互不干涉的用膳习惯以及不再具备的性生活等。 其次,这种生活方式的改变并非出于外出工作、学业进修等合理因素所导致而是源自于双方情感关系的裂痕。 再者,要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长期分居,其状态必须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而非短暂的分离。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对于长期分居的判定往往需要相关证据予以支撑,例如租赁房屋的合同、证人的证词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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