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准予离婚判决可以申请再审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未能获得准许离婚之判决而言,有的规定允许在特定情境之下提出再审申请。
然而,通常我们需要满足具有法定品质的再审争议点才可尝试此类举措。 举个例子,如果存在审判程序违规现象、对事实的认定出现严重错误或者是在适用法律方面出现了明显失误等情况,那么就具备了申请再审的可能。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仅仅因为对未能获得准许离婚的判决结果持有不同意见并以此为出发点来提出再审申请,其获胜的机会相较于其他情形则较为有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