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两年如何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过漫长两年的分居生活,这被视为法院在作判决离婚的决定过程中,可能会被纳入考量范围之内的一项重要因素。
针对您当前面临的离婚诉求,您有两种法律途径可以选择: 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则为诉讼离婚。 相较于后者所带来的激烈冲突与矛盾,协议离婚从本质上讲更为温和和平静。 这种方式要求夫妻二人在此之前已经就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归属等议题达成了共识,并签署了正式的离婚协议书。 随后,夫妇两人共同前往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申请离婚登记的程序即可完成离婚手续。 然而,如果双方在协商后依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庭将采取诉讼离婚的手段。 此时,单方面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需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分居行为是由于感情破裂而引发,并且这种状况已经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并且没有中断过。 请谨记,分居两年的事实并不自动触发离婚程序,您还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以证明这种情况是由于感情不和而引发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得到缓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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